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和湖里区行驶问题。根据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。目前,在思明和湖里区实行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制度,对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,不接受个人申请。感谢诉求人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。
厦门市公安局
福建,厦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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